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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民安南路48号领裕园354-355号小车车位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8日10时至2024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一、总则
1、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略)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竞拍前应当依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说明,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过户要求、了解竞买人条件、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3、本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品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各份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有意竞买人应当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拍卖标的
(略)位于位于(略)小车车位(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
项目
产权人
坐落地
套内面积(m²)
建筑面积(m²)
房屋用途
车位单价(元/个)
评估价值(元)
备注
1
(略)
354号车位
13.75
13.75
子母车位(无产权)
140,000
140,000
未进行测绘,按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进行评估,354号车位与355号车位为子母车位,需一并处置
2
(略)
355号车位
13.75
13.75
起拍价:71,68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下同)。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略)
特别提醒:对于无产权车位,本次变现处置标的为该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以该人防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期限为准,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82年1月8日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对人防车位的使用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的方式:(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客服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看样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11:00-12:00。需要预约看样的,请编辑短信将姓名、联系方式:(略)
看样集中地点:(略)
竞买人如需看样,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于规定时间按时到达看样地点:(略)
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管理人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咨询电话:梁律师,(略)(略))。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领裕(略)业主。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略)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房产证、备案登记表等),可编辑短信将姓名、联系方式:(略)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略)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2、本次交易过程涉及应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的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略)软件服务费、买卖双方的税金、财产过户费用等。具体计税方法由竞买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具体咨询。
3、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补证等费用)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须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4、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除本次交易的税外,另外增加的税、费,也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拍前竞买人的对应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银行:(略)中山分行
(略)(略)003
注明:(2020)粤20破118(略)48号领裕园的354-355号小车位拍卖尾款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地址:(略)
十一、特别提醒
(一)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本次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登记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与实际面积不符的,以实物实际面积为准。本次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法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及双方清缴税款等方面均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参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略)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六)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梁律师,(略)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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