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玄武种鸡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略)玄武种鸡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略)玄武种鸡场扩建项目位于
(略)、污水处理设施等,不新增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5333.71平方米。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属于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农林牧渔业第14条规定: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是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邮箱:
(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略)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邮箱:
(略)
单位:
(略)
四、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略)络链接(链接:https://
(略)提取码:1too)下载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单位:
(略)
本次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工程选址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公众所关注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问题;以及公众对建设单位:
(略)
六、
(略)络链接
(略)络链接:
(略).cn/xxgk2018/x...
(略)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略)公开公示,
(略)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信函、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
(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4日至4月18日(十个工作日)。
(略)玄武种鸡场
202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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