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17日10时至2024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略)为粤BG3916豪沃牌轻型厢式货车一辆,带指标拍卖,停放
(略)大地采石场停车场。
变卖价:
(略),变卖预缴款:
(略),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772元及其倍数。
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原罚款、违章罚分、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3、标的物抵押情况:抵押权人:
(略)
二、竞买人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因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对属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范围内的车辆竞买人须符合《
(略)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知》和《
(略)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已经在
(略)(略)中申报并审核通过,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略)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
(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
(略)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
(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变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
(略)上公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咨询、展示看样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电话:
(略)62。
2、集中看样安排请竞拍五日前电话咨询和预约;不集中安排看样的财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流程
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
(略)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
(略)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者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将变卖余款(变卖成交价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一次性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756)。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六、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
(略)
七、注意事项
1、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
2、
(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竞买人在变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略)62
举报监督电话:
(略)0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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