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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4-5号学生公寓楼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平凉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甘肃 - 平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甘肃医学院4-5(略)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甘肃医学院的委托,对甘肃医学院4-5(略)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一、工程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甘肃医学院4-5(略)维修项目主要实施维修更换屋面防水层;更换雨水管、雨水斗增设水簸箕;更换雨蓬防水层;改造公共盥洗及卫生间(拆除更换吊顶、墙面砖、隔断、地砖、防水层及洁具);更换所有外窗;(略)梯扶手栏杆;所有内墙乳胶漆增白;顶棚乳胶漆增白;宿舍内门和储物柜柜门更换、窗帘杆及窗帘的更换及宿舍内门增设锁具;更换原有室内地砖;增设原水泥地面地砖等。(略),包括管道、阀门及附件。更换供暖立管及地沟内管道,清洗散热器。(略)内消火栓管道及消火栓箱(箱内附件不更换)。更换宿舍灯具为LED照明灯具,(略)。拆除更换室外地沟内给排水、采暖、电气、消防等管线、阀门及附件。
3.预算金额:4.00万元
最高限价:4.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磋商范围:甘肃医学院4-5(略)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不足1年的递交现有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9月以后任意3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证明资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织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0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中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略)”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略)”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略)及“(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略)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9时30分前,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4.各单位:(略)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略)上发布。(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竞争性磋商公告,而导致获取:(略)
七、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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