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年产105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依托现
(略),改扩建年产95t/a替格瑞洛原料药及其中间体产品、5t/a瑞格列奈原料药中间体、5t/a卢马卡托原料药中间体产品生产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扩建1栋生产厂房(车间二)和对现
(略)进行改造,其他公辅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431.1K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验收报告.pdf3.5MB,下载次数1
附件3:验收意见.pdf966.4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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