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塔城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新疆 - 塔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公开招标公告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招标人:(略)
(略):E(略)(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总预算金额:27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1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略)
装备名称:(略)
参考价
(万元)
数量(件)
小计金额
(万元)
合计金额
(万元)
1
1
轮式装载机
31
1
31
31
2
1
前突皮卡车
30
8
240
240
合同履约期限:60日。
质保期:车辆装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免费维修更换相关配件,相关设备以出厂合格证书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略)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略).cn)、(略)(略).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三、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10:30
2.开标方式:(略)
3.开标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发布媒介:(略)(略)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