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获嘉县脱贫人口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获采谈判采购-2024-14)
项目所(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33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标段;(002)2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略)参加投标。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略)名义参与投标,(略)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6.资格审查方式:(略)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略)名义参与投标,(略)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6.资格审查方式:(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获采谈判采购-(略)、项目名称:(略)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2个标段(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略)参加投标。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略)名义参与投标,(略)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6.资格审查方式:(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4月1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5、各投标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略)》、《(略)》、《(略)(略)》、《(略)》网上发布。
2、监督部门:(略)东户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2024年4月8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