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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综合楼3层血透室吊顶拆除和更换、附属设施拆除和安装第五次网上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09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吊顶拆除和更换、(略)上询价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包1(标的物种数:1)包合计:61,548.19元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需求清单“
¥61,548.191(批)¥61,548.19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略)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6)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略):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附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施工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其中OR1手术间施工不得超过4天,血透室阳性间施工不得超过6天。
(二)交付地点:(略)
(略)15层OR1手术间、(略)3层血透室阳性间。
(三)验货方式:(略)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略)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略)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略)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略)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据实收方,按照收方情况确定结算金额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略)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略)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3、采购人:(略)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略)
(三)质保和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要求: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略),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⑤成交供应商应按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以对在质保期内的工程承担免费保修责任。
⑥供应商应按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⑦供应商承诺延长质保期的,按实际质保期限执行。
⑧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售后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提供维修改造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处理。
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因供应商原因达不到技术要求者,供应商应无条件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③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供应商拒不整改的,采购人:(略)
(四)其他商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或行业规范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日常安全措施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扣500元,要求持证上岗作业(如:电工、焊工等)而没有证件的,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3.供应商派遣的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性,若因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约定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按照延误工期天数*1%*合同金额处以罚款。
5.隐蔽工程验收。供应商在涉及隐蔽工程施工前,应提前告知甲方,待甲方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如供应商未履行告知义务,涉及相关施工内容,甲方有权要求返工,造成工期延误、费用增加以及产生的损失皆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不按时报送工程竣工结算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7.供应商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略)提前拨付结算款项,如发生民工讨薪行为,甲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略)/次的罚款,罚款以现金缴纳或扣款方式:(略)
8.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甲方指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经产生的工程量打7折结算。
9.供应商应提供负责本项目日常联系人:(略)
10.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略)
11.如甲方或供应商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申请仲裁。
1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联系方式:(略)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略)
(略)(略)中医院
联系人:(略)
杨峰
联系电话:(略)
(略)
手术室地胶及血透室阳性间吊顶需求清单.docx响应文件资料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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