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设项目代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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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略)建设项目代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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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第7页“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038.88万元,最终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概算增加,不得请求增加代建服务费。”与第14页“
(略)代建投资控制目标:9038.8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前后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答:按第7页2.6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038.88万元,最终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概算增加,不得请求增加代建服务费。”执行。
2、招标文件第8页“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7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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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第8页2.10条“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7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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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17页
(略)“5、提交以上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诺函,
(略)址及结果。”因很多职称证书是通过评审获得,
(略)径。请明确:
(略)址的,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即可?
答:
(略)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并在承诺书中明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略)1。
五、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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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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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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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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