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关于查扣无主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财物处理公告(地址:连福路北、连畴村、招商樾园北侧停车场)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1-15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期为止,我委依法开展打击黑气点执法行动,(略)北、连畴村、招商樾园北侧停车场等查处3处无证经营站点,共查扣无证经营的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154个。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编号:((2023)17号、31号、20号),通知涉案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现限定期限已过,上述被查扣财物的当事人仍未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根据《广西壮族(略)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批无证经营的瓶装燃气作出没收违法物品(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154个)的行政处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略)西(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先行登记保存财物情况表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先行登记保存财物情况表
时间
燃气点名称:(略)
地址:(略)
查处情况
先行登记保存钢瓶数
(略)
招商樾园北侧停车场桂AN7H31
(略)
现场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2023〕17号,共计先行登记保存14罐非法燃气瓶,(略)运输至电邮气库
14
(略)
(略)(略)北)旁边
(略)
现场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2023〕31号,共计先行登记保存115罐非法燃气瓶,115罐非法燃气瓶已由安吉气站运输至安吉气库
115
(略)
连畴村二队长巷坡东侧
连畴村
现场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2023〕20号,共计先行登记保存25罐非法燃气瓶,25罐非法燃气瓶已由安吉气站运输至安吉气库
25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