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
(略)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项目名称:
(略)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1102.68万元,环保投资1102.68万元;
建设内容:
(略)至慈里江西约14km环湖岸线实施沿湖湖滨湿地带保护和修复,共恢复和保护湿地带面积63.11万m2。其中:
(略)以西至张家湾段、东湾村至马王山段现状
(略)域进行生态保育,封育现状湿地面积41.07万m2;对东村古村至张家湾段、东湾村退渔还湖段以及衙里江至郑泾江段共3.1km进行重点生态修复。重点生态
(略)湿地带宽度在30~200m不等,共修复湿地带面积22.04万m2,重点生态
(略)工程建设1.89万m2消浪带、2.06万m2浅滩、
(略)设计底高程为0.5-1.5米,面积6.88万m2,主要为鱼类等水生生物营造栖息环境、区域水域为开放
(略),维持现状湖底高程,局部种植沉水植物,面积11.21万m2。本次工程湿地带
(略)共计栽植挺水及浮叶植物4.34万m2。重点生态
(略)共修复湿地带面积22.04万m2,共种植沉水植物1.81万m2。
建设地点:
(略)
二、项目情况
本项目现建设完成,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与原环评设计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结合《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分析,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略)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阴山岛至慈里江西湖滨湿地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6.5MB,下载次数0
附件2:阴山岛至慈里江西湖滨湿地带建设工程验收意见.pdf163.8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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