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BB2023ZFCGZ0021设计变更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4-11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




(略):BB2023ZFCGZ002
建设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签订地点:(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
(略)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人:(略)
供货人(乙方):(略)
项目名称:(略)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略)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略)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①②③④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略)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①)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略)
3.产品的交货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第四条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大写:伍佰陆拾玖万伍仟肆佰柒拾陆元柒角整,小写:(略).70元。
2.工程量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确定,在项目竣工决算时,以实际工程量按实决算,若增减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按中标综合单价计算;若因甲方根据项目情况提出的设计变更或事先无法预料而必须增加在招标文件中未定的项目,可通过商务谈判确定,由乙(略)场询价方式:(略)
第五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略)
支付费用前应由中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经采购人:(略)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监理方、审计方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4.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妥为保管,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略)。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略)
将根据甲方的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
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免费质保期:质量达到检验要求,期限符合国标标准。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1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做好施工期间协调工作。
(2)按期付款,协调相关部门保证项目建设资金。
(3)提供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4)按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对中标单位:(略)
(5)如遇政策或相关管理规定需要调整及设计更改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略)
(6)负(略)区交通安全设施的新增、调整、规划设置的具体指导。
(7)负责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8)受理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赔偿。
(9)审核中标单位:(略)
(10)制定大型活动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1)审核维护和更新交通设施材料。
(12)负责督促中标单位:(略)
(13)施工派遣单签发、回收、存档。
(14)隶属本部门的材料进出库登记。
(15)组织每周工作例会,进行讲评。
(16)对中标单位:(略)
2.乙方职责
(1)招标单位:(略)
合同签订后的维保期内,(略)段因交通部门管理需要或交通隐患治理需要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重新设计的,由中标单位:(略)
(2)按审查通过的交通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项目质量。
(3)服从支队、监理工作的进度安排,及时进场并保证工期。
(4)接到支队更改通知时,按更改要求进行工程项目更改,并向监理报备。
(5)(略)巡查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完好,做好巡查记录并提供视频资料,建立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
(6)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均需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
(7)接受支队、监理的各项工作业务指导,包括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的监管。
(8)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建立项目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施工措施;负责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场地、车辆、机械设备、原材料等的施工保障。
(9)制定远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当天工作任务需提前报支队和监理,每月向支队上报当月的工作量、工作小结等,及时反馈派遣单。
(10)(略)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无权自行增减与调整,不得擅自变更交通设施的使用性质。
(11)负责对其巡查范围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检查和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须及时排除,确保管辖范围的所有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12)中标单位:(略)
(13)接受支队《(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的考核规定。
(14)(略)巡查、维护交通设施、(略)域内弱电井的检查、交通标志和交通隔离护栏(含移动式护栏、水马、铁马的摆放和回收)的安全检查、交通设施统计及登记造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提出书面建议等费用。(略)巡查、维护内容是:
A、交通标志类:交通标志杆件和标牌的整修、拆除、移位、保洁、更换(更换新材料款另计)等:
B、交通隔离护栏类:交通隔离护栏(含公益交通宣传栏、移动式护栏)的固定(路段护栏两端的护栏片与立柱卡口处应用自攻丝固定)、整修、拆除、移位、保洁、更换(更换新材料款另计)等;
C、其它交通安全设施类:隔离墩、警示柱(含太阳能警示柱)、防撞桶、减速垄、弱电窨井盖等的整修、拆除、移位、保洁、更换(更换新材料款另计),移动式护栏、防撞桶、(略)锥、水(铁)马摆放和回收等;
D、安全检查:负责(略)域交通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设施安全可靠。
(15)中标单位:(略)
(16)中标单位:(略)
(17)中标单位:(略)
(18)中标单位:(略)
(19)支队、监理发现中标单位:(略)
(20)施工工程结束后由中标单位:(略)
(21)中标单位:(略)
A、不按规范、标准施工的;
B、偷工减料、擅自增减或变更交通安全设施造成恶劣影响的;
C、不文明、不安全施工的,不服从现场民警指挥的,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的。
D、违反附件1考核管理办法约定的相关时限等要求的。(22)中标单位:(略)
(23)中标单位:(略)
(24)施工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略)
(25)中标单位:(略)
(26)交通设施因交通事故损坏(肇事人逃逸)、人为故意拆卸等情况,中标单位:(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按时交货处理。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日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2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三条约定,每次承担违约金(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未履行部分双方不再继续履行,未履行部分甲方不再支付款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13909.53元(人民币),(略),期限至合同签订后。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电子保函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透露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货款结算时付清。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服务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符合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的,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并在考核办法中未出现终止合同限定相应内容的,经评定审核合格后,采购人:(略)
(略)(略)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
(略):BB2023ZFCGZ002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②招标文件;③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④服务承诺(见乙方承诺书)。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一份,市财政局一份,(略)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略)(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采购人:(略)
(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略)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略)(略)支行
(略):账号:(略)(略)
年月日年月日
(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专用章)
年月日
(略)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




(略):BB2023ZFCGZ002
建设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签订地点:(略)
二零二四年三月
甲方:(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略)
一、(略)公开招标,(略)为BB2023ZFCGZ002,乙方以(略).70元投标价中标。并于2023年3月31日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此合同约定供货期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在此合同执行期间(略))规定于2024年4月1日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合同一致。
二、原合同约定产品的交货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间甲方(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积极推进2024(略)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工作,乙方积极履行原合同约定。一旦甲方2024(略)交通安全设施(非带电类)维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招标工作结束且确定新的中标单位:(略)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新中标单位:(略)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例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docx
合同.pdf
FF000E;()DD000E;EE000E;合同.docx合同.pdf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