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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35)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发布日期:2024-01-12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根据《(略)146:如实登记三门海天窗群洞口两侧一级(略)内民宅(民宿),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分期、分批按照就近原则搬迁安置,并开展生态修复。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底前。
二、责任单位:(略)
(略)党委、政府,(略)林业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
三、整改情况
自整改工作启动至2023年12月,我厅作为配合单位:(略)
(一)指导(略)完成三门海天窗群洞口两侧民宅(民宿)建档立卡工作。经摸排核实,共涉及76户居民74栋房屋,其中林那屯47户居民45栋房屋、同贵屯29户居民29栋房屋。按照(略)农房管控要求,对民宅(民宿)实际情况分类登记,建立一户一档。
(二)配合指导(略)开展三门海天窗群洞口两侧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独立或联合相关责任厅局开展调研,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并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三门海天窗群洞口两侧76户居民已于2023年11月全部完成搬迁、签订协议,74栋房屋全部拆除。
(三)会同(略))完善审批制度;整理形成《农村新增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试行)》明确审批流程;开展培训,(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管理履职能力。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略)备案。
(略)35我厅整改工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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