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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道路提升连通工程合同信息

所属地区:河南 - 驻马店 发布日期:2024-04-11
所属地区:河南 - 驻马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提升连通工程合同信息
【信息时间:2024/4/1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联合体牵头人)
(略)(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略)提升连通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工程审批、(略):/。
5.工程内容:驻(略)村、刘阁村6(略)连通。(略)口进行整治,(略)面、雨污水及管廊、电力通讯工程、(略)缘石、路内绿化、交通设施内容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8400万元。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评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勘察、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工作等。3.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4.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20日历天。本项目工期为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60日历天;考虑(略)征地拆迁工作受政策影响较大,且原定施工工期内政策、材料价格等施工因素存在较大浮动,原定施工工期可能无法完成本(略)内所有施工内容;经双方互谅协商,本项目施工工期考虑合理延期,但最长工期不超过4年,在合理延期内双方就正常施工工期问题互不索赔。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根据(略)经济发展局的备案证明总投资工程建安费约3.62亿暂定为合同价款,(略)(或政府委托的评审机构)审定的价格×(1-中标下浮率)为准;
合同预算价=(略)(或政府委托的评审机构)审定的价格×(1-中标下浮率)。
本工程范围内所需主要材料需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1)建安工程费:
(略)(或政府指定的评审机构)审定的工程造价为基数,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2)勘察设计费:
(略)(或政府指定的评审机构)评审的设计概算为基数,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本)。本项目设计费按照建安费2%的费率计取(详见附件),测量勘察费按照建安费0.2%的费率计取。即:
设计费=批复的初步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费率(2%)
勘测费=批复的初步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勘测费费率(0.2%)
(3)工程造价咨询费:
工程造价咨询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该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代为支付,发包人在进度计量中按实计量,随进度款100%支付。(由发包人公开招标或者指定)
(4)规划设计费:
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设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并按照国家相关取费标准,具体金额以招标或双方协商为准。(由发包人公开招标或者指定)
2.合同价格形式:费率下浮,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五、(略)(单位:(略)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设计负责人:(略):B(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价格清单;
(7)承包人建议;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略)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略)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陆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略)MA9GGUN117组织机构代码:*64483Y
地址:(略)
邮政编码:463000邮政编码:410004
法定代表人:朱祥光法定代表人:田卫国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略)3
传真:传真:(略)5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略)长沙井湾子支行
(略):账号:*(略)
承包人:(公章)(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468875地址:(略)
邮政编码:730000法定代表人:史春海
委托代理人:/电话:(略)
传真:/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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