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某单位: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FJGC-FS-C-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38.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8.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略)
项目名称:
(略)
数量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1
福建某单位:
(略)
1项
服务范围与内容: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若有)、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
(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审核结(决)算、取得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9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咨询资质:应具备工程咨询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
(略)
②监理资质: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③造价咨询资质: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
(略)
(2)拟派出本项目的工程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咨询单位:
(略)
(3)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
(略)
(3)-1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略)人员备案要求。
(3)-2监理员1人:
(略)人员备案要求。
(4)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
(略)
(4)-1土建专业造价人员1人。
(4)-2安装专业造价人员1人。
注:评标时,仅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监理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进行评审,其他人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配备,但不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也不对此进行评审。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安排承诺配备的造价咨询项目部人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及监理项目部人员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汇总表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证明等文件提交给采购人:
(略)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1)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工程咨询资质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
(略)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
(略)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
(略)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
(略)
2、质疑
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略)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略)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
(略)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
(略)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
(略)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略)(
(略).cn)
4、获取:
(略)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略):
(略)(略)
5、项目经理:
(略)
6、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
(略)的固定描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法:
(略)3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6、
(略)
(略)
2024年0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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