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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及精神病人福利院环保“三同时”验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1-05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略)
2、项目名称:(略)
3、(略):CZEY-(略)
4、项目归口:基建办
5、项目预算:5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和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范围具有环保等相关技术服务的内容;
3、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医疗机构环保竣工验收咨询服务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内容无法反映相关业绩类型和时间,需提供业主单位:(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4)清廉投标承诺书;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略)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略)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自合同签订并接采购人:(略)
2、供应商应熟悉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程序,根据国家环保竣工验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编制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略)
3、付款方式:(略)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投标总价(含编制费、检测费、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环保验收所需的各项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4年1月11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略)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略)招标办(略)
附件:环保“三同时”验收咨询服务相关附件
咨询电话:(略)(招标办)(略)(基建办)
监督电话:(略)(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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