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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发布日期:2024-04-12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略)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经研究,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略)查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9:00—11:45,14:45—17:00),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7:00。
审查地点:(略)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请考生自行在事业单位:(略)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1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
7.“三支一扶”笔试成绩加分的,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8.国有企事业单位:(略)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略)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考生须诚信提供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对象及相关事项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略)
附件: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略)教育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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