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赣榆区范河先行区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发布日期:2024-04-12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SRH(略)
项目所(略):江苏省(略)一、招标条件
(略)范河(略)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范河(略)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略)范河(略)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范河(略)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略)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略)
(4)单位:(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供应商应承诺贯穿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0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00开标地点:(略)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略)范河(略)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文件要求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JSRH(略)、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5、采购需求: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等;6、合同履行期限:暂定30日历天,具体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略)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略)
(4)单位:(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供应商应承诺贯穿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略)
三、获取:(略)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300元,售后不退。
4、方式:(略)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验完退还),同时提供报名全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带至报名现场,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七、(略)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张工
电话:(略)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美都新城
联人:胡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26.com招标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