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的
非重整资产拍卖公告
(略)、
(略)、
(略)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1时至4月18日上午11时(延时除外)
(略)、
(略)、
(略)共三家企业的非重整资产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职责以及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议案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件要求,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实地看样、了解资产信息(如网签及过户的要求,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税费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
(略)
3、本次拍卖涉及的资产情况较为复杂,资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或拍卖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清产核资报告、评估报告以及作出前述报告相关的基础资料、其他相关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参考,不作为对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真实价值及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风险,竞买人应自行尽调及独立判断,拍卖人、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资产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视为对拍卖流程及各项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予以认可。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瑕疵等状况,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的确认,风险自担。
二、拍卖标的:
(略)
标的名称:
(略)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1
(略)的应收40,000.00元
1000
1000
2
(略)的应收20,000.00元
1000
1000
3
(略)的应收29,877.49元
1000
1000
4
(略)(
(略))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100%)
10000
2000
5
(略)(略)507房
63000
10000
6
(略)(略)407房
924000
100000
备注:竞买人应按标的表对应缴纳保证金。有意向购买多个标的的竞买人,需按照每个标的的保证金标准缴纳保证金,竞买人最终成为一个或多个标的买受人时,拍卖人与其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后,如有某一个或多个标的毁约则相应标的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或管理人还将按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买受人责任。
三、拍卖方式:
(略)
(略)络增价拍卖方式:
(略)
本次拍卖标的不分先后顺序,所有标的同时开始。竞买人可于拍卖会期间对意向标的随时出价。增价标的设有延时出价功能,如有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前5分钟出价的,则该标的竞价在原结束时间基础上自动延长一个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循环直至无竞买人出价即拍卖结束。如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仍无竞买人应价或应价未达保留价,则标的收回。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法律法规对买受人条件有相应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与的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17时前,递交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4月16日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方式:
(略)
1、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6日17时止
2、方式:
(略)
七、竞买保证金及竞买价款支付时间:
有意参与竞买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17:00时止,根据竞买意向,交纳相应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开户银行:
(略)支行
(略):
(略)(略)
汇款时应备注缴款原因、竞投标的及竞买人的联系电话:
(略)
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竞买成功,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剩余价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1.
(略)的资产价款转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
(略)破产管理人协会
(略):
(略)416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2.
(略)的资产价款转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
(略)破产管理人协会
(略):
(略)598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3.
(略)的资产价款转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
(略)破产管理人协会
(略):
(略)592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八、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参与竞拍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瑕疵等予以确认,交付中不再对此进行检验。部分长期投资股权标的有涉诉查封,竞买人一定要谨慎考虑方可参加拍卖。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瑕疵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及要求退款等。
2、拍卖成交后,各标的按现状交付,买卖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相关财产产权过户、资质证照变更、以及可能产生的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出让金、相关标的过户之前所欠房产税、管理费、水电费等税、费、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税务机关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属于破产清算受理前发生的税费除外。前述所有税、费的拖欠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3、拍卖结果生效后,待买受人按规定缴齐所有价款、
(略)服务费后,管理人方可与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或移交等交割手续。买受人应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及时办理标的过户或移交,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款、金,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
4、在参与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等拍卖会资料。本《拍卖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九、联系信息
1、咨询电话:
(略)、
(略)(陈生)
(略)-8005、
(略)(温生)
(略)、
(略)(冯女士)
2、拍卖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略)管理人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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