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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关于深入开展常州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区财政局,常州(略)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略)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优(略))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入开(略)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定义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合同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或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
(略)(以下简称“(略)”)、政府采购“苏采云”(略)(以下简称“苏采云”)(略)(以下简称“(略)”)的线上“政采贷”业务操作流程为:
(一)中标(成交)供应商
1.确定融资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联系意向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
2.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3.提交融资申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略)”进行用户注册,查看“政采贷”融资产品,向确定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
4.确认回款账户。金融机构填写需要锁定的回款账户信息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登录“(略)”确认账户信息,以实现回款账户的锁定。
(二)采购人:(略)
1.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略)
2.上传合同并确认融资。采购人:(略)
(三)金融机构
1.积极摸排潜在客户。金融机构经常性登陆“(略)(略)”和“(略)”,时刻关注查看中标(成交)公告,建立供应商客户清单,主动联系对接中标(成交)供应商,挖掘潜在融资需求,为其定制融资方案,积极开展营销服务等。
2.加快审核融资申请。金融机构应根据“(略)”收到的政府采购合同,在第一时间内结合相关资料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做好预授信等工作,提高业务开展推进效率。
3.及时填写账户信息。金融机构应在采购人:(略)
4.发放融资贷款。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发出提款申请时,金融机构应根据融资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贷款,同时在“(略)”准确填写成交单。
三、工作要求
(一)财政部门。市区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政采贷”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为金融机构和供应商之间开展融资业务提供必要信息;加强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信用融资工作健康发展;加强“政采贷”业务宣传推广工作,向采购单位:(略)
(二)人民银行。加强对“政采贷”业务试点银行的督办考核,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目标任务,强化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政采贷”业务,做好咨询解答、协调对接等工作。定期统计、汇总、分析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开展情况,并将业务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服务。要积极协助(中标)供应商登陆“(略)”进行用户注册和后续相关流程的指导工作。要建立“政采贷”业务绿色通道,配备专门团队和专人,积极简化审批手续,实施融资利率优惠,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和附加条件。同时,应在“(略)”收到采购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款账户锁定。
(四)供应商。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审查所需材料,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提醒、协助采购人:(略)
(五)采购人:(略)
(略)财政局与人民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略)
(略)财政局:张增涛,电话:(略)
(略)财政局:史丽娜,电话:(略)
(略)财政局:龚颖,电话:(略)
(略)财政局:徐云蕾,电话:(略)
(略)财政局:陈艺闻,电话:(略)
(略)财政局:朱粉根,电话:(略)
(略)财政局:叶玲,电话:(略)
常州(略)财政局:丁佳一,电话:(略)
人行(略)分行:崔强,电话:(略)
人行(略)分行:李昌,电话:(略)
附件: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流程图
(略)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略)分行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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