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福建
(略)2608)获取:
(略)
(略):GYX【
(略)】CG0329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3.5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略)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磋商保证金
1
1-1
2024年
(略)人民政
(略)工作人员体检项目
1
135000
按磋商文件和合同所约定执行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4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和合同所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4月13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2)单位:
(略)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③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
(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略)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
(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二)磋商保证金及购买磋商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略)5
开户行:
(略)(略)分行
(三)E-mail:
(略)@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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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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