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在
(略)下川岛以南约10海里处(21°27.023′N,112°30.390′E)查获一艘灰色大马力快艇。经检查,该艇上有2名船员,艇上无装载货物,该艇上人员均无法提供相关船舶证书。随后,执法人员将该快艇押回
(略)上川岛三洲港码头作进一步调查。
该艇具体特征如下:快艇为玻璃钢材质,艇体呈灰色,
(略),舷边由不锈钢包裹,船长14米,船宽3米,尾部装备6台汽油发动机,发动机外壳呈黑色,外壳用橡皮绷带固定,机体上印有“SUZUKI325"字样。
2023年10月16日,
(略)站发布《协助调查处理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现已公告期满。依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和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的通知》(署缉发〔2001〕88号)等有关规定,该快艇认定为“三无船舶”。2024年4月16日由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作出没收“三无”船舶的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海警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
(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船舶相关照片
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二工作站
2024年04月16日
附件1:
船舶相关照片
船头
左舷
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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