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需求公示
(略),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预算金额,以及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期限等存有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
(略)
二、公示时限: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3日
三、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主要功能
交货时间
预算金额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详见附件
签订合同后90天内
10.00
2024年5月
无
注:①本次需求公示仅作为向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②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
(略)(网址:
(略).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意见反馈方式:
(略)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时限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逐页加盖单位:
(略)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略))
(略)(
(略).cn/)上发布。
七、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附件:1.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2.
(略)技术参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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