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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采购澄清公告(2024-JQ17-W1003)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福建 - 泉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主副食品定点项目采购澄清公告
(2024-JQ17-W1003)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Q17-W1003
三、澄清内容:
(一)技术评审标准表:原“根据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金额情况进行评分,承诺中标后,投保金额最高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提供保险合同、购买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现场须携带复印件备查)”澄清为“根据投标供应商在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金额情况进行评分,承诺投保金额最高得3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现场须携带复印件备查)”。
(二)技术评审标准表:原“1.根据投标人自有专业的配送车辆(冷藏车、冷冻车)有的得1.5分;依次递减0.3分;没有不得分。2.人员配备,最多的得1.5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现场须携带复印件备查)”澄清为“1.根据投标人自有专业的配送车辆(冷藏车、冷冻车),配送车辆数量最多得1.5分;根据投标人车辆总数量排名依次递减0.15分;没有不得分。2.人员配备,最多的得1.5分;其余依次递减0.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现场须携带复印件备查)”。
(三)根据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0.4条,“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公告并且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有特殊情况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调整截止时间。”经我部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和《(略)》((略).cn)(略)发布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2、(略)
移动电话:(略)
采购文件发放人:赖助理
办公电话:(略)3
移动电话:(略)
需求部门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6
地址:(略)
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9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苏干事
办公电话:(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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