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配送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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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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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邕某部副食品配送商名录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由副食品配送商集中筹措猪肉、牛肉、羊肉、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杂粮、牛奶、饮料、调料等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年度采购概算6400万/年。项目以伙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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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范围。需每日配送3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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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模式。公开招标选取5家副食品配送商,服务期限2年。
(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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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送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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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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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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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公示时间
发布之日起30天内。
四、意见反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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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商如有参与意愿或对本项目有可行性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网上递交+电话确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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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送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配送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配送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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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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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略)
在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配送商认为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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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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