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岳麓大队院落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4-17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项目概况:(略),建筑面积约10000㎡,于2012年6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目前院落共有三个单位:(略)
本项目拟对(略)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岳麓大队院落进行提质改造。
二、相关标准: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好,逾期未处理好,甲方自行安排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扣除。
3.质保期: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内容及期限。
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三、技术规格:1.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略)
2.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附在“(略)(略)页截图;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单个项目合同投标人须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的,应取得采购人:(略)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更2)本项目需要高处作业,拟安排的高处作业人员应具备《高处作业证》,施工单位:(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2.实施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略)
1.2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略)
1.3成交人负责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2.施工要求
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2成交人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2.3成交人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2.4成交人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5成交人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2.6技术措施:(略)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2.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略)
2.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采购人:(略)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2.9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①施工人员应当遵守采购单位:(略)
②因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采购单位:(略)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成交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略)
3、项目验收(如质量、环保等)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略)
4、本项目须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七、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略)
1.2付款方式:(略)
1.3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略)
工程变更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略)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在6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略)
工程保修
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保修,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投标人在投标前,若须踏勘现场,踏勘期间产生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技术参数及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响应,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