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欲采购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外运、处置服务,将组织进行询标(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投标人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详细要求见询标文件。
一、资质及项目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产品技术指标达到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
二、项目内容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三、报名内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办理)
公告的3个工作日内,递交公告要求证明材料。
(二)报名地点:
(略)
(略)4楼招采公办室
(三)询标(询价采购)单获取:
(略)
公告期满,经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询标单至有效投标人电子邮箱:
(略)
(四)报名资质证明文件(不收取报名费)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出具纸质声明加盖公章;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
(略)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
(略)(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函)。
4.具有符合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名录规定的污泥处置资质;
5.具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6.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7.
(略)(略)的污泥处置经验及合同复印件。
注:报名携带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投标位公章。
(略)、项目名称:
(略)
上述纸质版报名材料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格式递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开标地点:
(略)
四、联系科室及电话
(一)联系科室:招采办
(二)联系人:
(略)
(三)邮箱:
(略)
(四)地址:
(略)
(五)邮编:710061
(略)医院招采办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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