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复核公示
为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现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
(略)上公示的形式,进行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复核工作,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Q48-F1002
三、项目概况
采购1家主副食品供应商,供应配送时长为1年,主要供应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调料类四大类食材,配送周期为每日,配送地点:
(略)
该项目年预算额为330万元。
四、技术要求
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五、经济要求
初步经济参数详见附件
六、实施意见
(一)采购方式:
(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3.单位:
(略)
4.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处罚期内)。
5.本项目特定资质: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在
(略)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在
(略)具有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
(三)评审方法选择:建议采取综合评分法。
(四)合同履约要求
1.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
(略)
①采购单位:
(略)
②调解不成功的,采购单位:
(略)
3.该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详见附件经济要求。
(六)安全保密要求
1.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相关保密措施,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应签订保密协议。
2.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采购单位:
(略)
七、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09日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5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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