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100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略):A
(略)(略)J-
(略)-047936-7
(略):STJT-HD-
(略).
(略)100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已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略)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前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略)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所投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汽车生产企业对经销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车型唯一的合法授权书)。
(略)投标车型须具有同规模或以上车辆供应的业绩(同规模指同一订单下采购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或同一订单下采购车辆数量大于50台)。
(略)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或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的资信证明。
(略)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在
(略)车辆管理所注册上牌,
(略)运营证(须出具相关承诺书)。
(略)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以及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查询结果,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内查询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略)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略)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
(略)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略)
5.3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
(略)
5.5CA办锁电话:151********8004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
(略).
(略)(网址:
(略).cn/)。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略)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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