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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厂区物资综合库房结构加固项目[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18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澄清公告(二)一、(略)(略)(略)等,如有):614GC(略)-1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8日到2024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10时00分00秒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1)受火混凝土构件结构加固;(2)受(略)域粉刷层铲除重做;(3)增加钢结构柱间支撑(抗震加固);(4)功(略)调整后的结构加固。(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调整为“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1)受火混凝土构件结构加固;(2)受(略)域粉刷层铲除重做;(3)新增混凝土加固墙;(4)功(略)调整后的结构加固。(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节本项目特殊要求”“1.5施工范围”中“(3)增加钢结构柱间支撑(抗震加固)”调整为“(3)新增混凝土加固墙:a.混凝土地坪拆除;b.地坪混凝土浇筑;c.基础开挖、回填土方量;d.拆除墙体;e.新增混凝土加固墙。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结构加固总说明”要求的种植钢筋深度为43d-18d不等,清单里的种植钢筋深度有27d和15d,报价以何为准?
回复:有具体说明的按具体说明,没有具体说明的按图纸中“结构加固总说明”“十.主要工艺施工技术说明”中要求。(因受力状态不同,结构-施工图-004中的钢筋为构造性锚固)
2、清单中措施项目的满堂脚手架按㎡报价,请问该两项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为多少?
回复:(略)层结构标高,搭设高度分别按6.17米(一层)及9.28米(二层)计取。(层高留2米)
3、“结构加固总说明”要求的拆除方法为静力切割,清单中仅为普通拆除未描述切割,按何报价?
回复:结合图纸说明进行报价。
4、“结构加固总说明”要求的涂刷界面剂,清单中未见。
回复:已包含在柱、梁、板混凝土修复列项,详见相应项目特征。
5、轻钢龙骨隔断拆除,清单中未见。
回复: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楼地面及隔墙拆除工程”中“拆除隔断(墙)”列项。
6、招标文件中的施工范围,新增钢结构柱间支撑,未见图纸,也未见清单项。
“1.5施工范围
(1)受火混凝土构件结构加固:
a.梁板柱构件表面受伤层凿除
b.(略)络增强混凝土复材加园2层
c.二层4~13轴区域满堂钢管脚手架
d.二层南侧大梁临时钢支撑
(2)受(略)域粉刷层铲除重做:
a.二层铲除梁板柱表面粉刷层并重新粉刷
b.底层铲除梁板柱表面粉刷层并重新粉刷
c.二层1~4轴/13~16轴、底层5~12轴区域脚手架
(3)增加钢结构柱间支撑(抗震加圈):
a.柱间支撑钢结构制作安装
b.混凝土地坪拆除
c.地坪混凝土浇筑
d.基础开挖、回填土方量
e.拆除墙体
(4)功(略)调整后的结构加固:相应的梁、板、柱的结构加固补强
(备注:具体工作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全部施工内容实行包工包料、包造价、包工期、包顺量、包安全文明管理的工程承包方式:(略)
回复:根据招标图纸为准,图纸中已将“增加钢结构柱间支撑”调整为“新增混凝土加固墙”,按照工程量清单内容报价。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描述作相应调整。
7、凿除和拆除混凝土面层的垃圾外运,未见清单项。
回复:在凿除和拆除混凝土面层清单中综合考虑,详见清单特征描述。
8、本项目不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清单中无总价措施费。工人住宿交通费在哪里报价?
回复: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报价。
9、清单中无总价措施费。材料检测费、二次搬运费等在哪里报价?
回复:在其他措施费中报价。
10、现状梁上的埋件、(略)板未拆除完成部分明确是否在此次招标工作范围。若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在哪里报价?
回复:报价包含在基层凿除中。
11、新建地梁涉及拆除外立面墙体,此部分拆除在哪里报价。
回复:为完成图纸设计内容,所涉及相关措施内容及费用应在清单综合单价中或在其他措施项中考虑。
12、新增剪力墙涉及的拆除在哪里报价?拆除涉墙体恢复及内立面和外立面的装饰恢复是否由以后装饰单位:(略)
回复:新增剪力墙涉及的拆除在相关清单综合单价中或在其他措施项中考虑。外立面的装饰恢复不包含在本次清单报价中。
13、外立面部分拆除可能涉及外部机电管线,此部分是否由专业单位:(略)
回复:此部分在本招标范围内,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本澄清公告(二)与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本澄清公告(二)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二)为准。本澄清公告(二)未涉及的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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