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秋湖嘉苑四期垃圾分类房采购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供应商参加秋湖嘉苑四期垃圾分类房采购服务采购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最高限价:48.5万元。如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则按无效标处理。
2.2供货期: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采购四座垃圾分类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
(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获取:
(略)
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
(略)
5、投标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5月8日14: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5月8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
(略)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略)(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剑萍 |
|
【联系电话】 |
15555167119 |
【客服微信】 |
15555167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