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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残联关于转发《关于2024年安徽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发布日期:2024-03-04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关于2024(略)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通告

皖残联〔2024〕9号
各用人单位:(略)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略)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4(略)认证(以下简称“联网认证”)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联网认证对象
本省(略)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略)
二、联网认证时间
2024(略)认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略)认证时间。未在规定时限内认证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联网认证方式:(略)
用人单位:(略)
四、联网认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用人单位:(略)
(一)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
(二)用人单位:(略)
(三)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
(四)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五)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六)用人单位:(略)
(七)劳务派遣协议(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略)
(八)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仅限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以上材料,网上申报的上传原件扫描件,现场申报的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略)
五、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
2023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用人单位:(略)
附件:(略)认证事项安徽省审核机构信息一览表.xls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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