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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芦草沟镇四宫村2.2亩耕地-灌溉水田公开竞价

所属地区:新疆 - 伊犁 发布日期:2024-03-18
所属地区:新疆 - 伊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3/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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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略)四宫村2.2亩耕地-灌溉水田公开竞价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略):27浏览次
(略)域:新疆维吾尔(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略)四宫村委会
面积:2.2亩(机动地2.2亩)
流转年限:1年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灌溉水田
平价水:-
底价:310元/亩/年
支付方式:(略)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0万元
灌溉方式:(略)
井数量:0个
详细地址:(略)
报名截止日期:(略)
报名保证金:(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方式:(略)
竞价时间:
竞价地点:(略)
其它说明: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1、承包人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依法经营,合理保护土地资源,(略)、水渠、林带等基础设施。2、土地流转原则上年限不得超过一年(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使用(略)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3、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略)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5、种植农作物期间,护青保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助管理。6、禁止焚烧秸秆,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7、已进行秋翻的土地由中标人付秋翻土地的费用。9、(略)缴纳竞价服务费详情见公开交易承诺书。10、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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