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关于公示2024年2月自治区药品招采管理系统分类采购产品审核结果的通知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3-06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3/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交易信息/药品耗材/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关于公示2024年2月(略)(略)分类采购产品审核结果的通知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略):22浏览次
报名中
剩余:天小时分钟秒
关于公示2024年2月(略)(略)分类采购产品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略)(略)采购工作细则(暂行)》要求,已完成对(略)(略)截至2024年3月5日提交的国家谈判药品及仿制药、短缺药品和创新药品相关企业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的核对工作,其中短缺药品2月无申报产品。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结果正式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一、公示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二、公示内容
1、2024年(略)(略)国谈及仿制药品2月审核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1)
2、2024年(略)(略)创新药品2月审核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略)
(一)审核通过的产品,相关企业可登录“(略)(略)”在“(略)申报管理”—“(略)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审核不通过的产品,相关企业可查看2024年(略)(略)国谈及仿制药、创新药品2月审核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1、2)。
(二)公示内容包括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和审核不通过原因等。
四、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在线上提交质疑材料。(略)内的“(略)申报管理”—“(略)澄清”模块上传相关资料。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受到质疑的3(略)相应模块上传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略)内提交澄清的,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系长期行为,(略)内“长期质疑”模块提出质疑。
(二)质疑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质疑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医保编码、质疑理由等,逐页加盖公章),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略)中标/挂网价格截图或结果公告等((略)时间)。
(三)审核不通过的产品,相关企业可按要求补充资料后重新提交申报,待下一轮审核公示。
(四)请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质疑,如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略)
(略)(略)(略)

附件:1、2024年(略)(略)国谈及仿制药品2月审核结果信息汇总表
2、2024年(略)(略)创新药品2月审核结果信息汇总表
(略)(略)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附件2:2月创新药.xlsx附件:附件1:2月国谈.xlsx
温馨提示我要报名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