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蔡桥等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勘察设计
澄清公告
(略):czdygc
(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蔡桥等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问:“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包含“实施方案批复”,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金额为准,却又不包含“实施方案批复”,该描述相互矛盾,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金额为准?
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及“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对应内容
修改为:
1、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
注:(1)企业及个人的“类似项目”
(略)中可查询,
(略)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
(2)近年是指2019年3月至今,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为准;
(3)对于评审要点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宜作突出标记,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4)企业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在本单位:
(略)
(5)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里无法体现出含安全监测设计内容,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
(略)
2、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
注:(1)企业及个人的“类似项目”
(略)中可查询,
(略)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
(2)对于评审要点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宜作突出标记,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3)对于评审要点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宜作突出标记,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4)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里无法体现出含安全监测设计内容,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
(略)
其他内容不变。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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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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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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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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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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