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称“采购人:
(略)
一、采购内容
(略)2024年税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完成税务服务工作。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
(略)
相等,以递交询价响应函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税务服务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
(略)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略)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
本项目的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资格条件
1,
(略)税务师事务所资源库中成员
2.供应商在近3年内(2021年4月1日-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以出具的税务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税务服务业绩。
四、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
(略)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完成税务服务工作。
六、其他:如成交供应商在本次合同履约情况和经营状况良好,在合同到期后,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采购相比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采购标的、采购价款不高于本次采购价格、服务的质量、服务期限等实质内容)可续签合同。
七、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26日00时00分
2.供应商登录“
(略)”(以下简称“
(略)”)
(https://
(略))系统后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
九、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0时0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略)”,将询价响应函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已完项目的税务服务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十、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
(略)
(略)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部门:
(略)企业管理部
地址:
(略)
电话:
(略)0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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