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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合肥市政路桥项目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4-0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关于承揽(略)政路桥项目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关于承揽(略)(略)),(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合肥2024年计划开(略)政路桥的通信设施(联通、移动、电信、国防光缆、铁塔等)迁改过程中产权单位:(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为提供合肥2024年计划开(略)政路桥项目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咨询项目的现场调研、评审会议支撑,项目后期服务等。
现场调研:根据迁改方案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做好调研记录;
评审会议支撑:提前协调本地会场位置、布置会场、提供会务组织保障;
项目后期服务:根据建设方需要提供项目后期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期开始至2025年10月30日。
1.4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采购规模上限为(略)(含税)。设置最高参选折扣为15.65%,报价人的报价折扣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折扣,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是以建设方对我司咨询服务费为基数,再进行报价(折扣))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2.2参选人必须为《(略)2023年设计服务业务集中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
2.3参选人至少具备一项在有效期内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资质:通信建设(含信息通信建设)、通信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相关资质、或第三方机构(如行业协会、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重要客户等)核发的通信行业(含信息化建设)相关的企业资质或企业服务能力证书,或建筑行业相关资质等。
2.4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2.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员工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或参选人承诺中选后为技术配合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2.7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4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8本次比选不接受“(略)”((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站((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略)站截图打印件)。
2.9参选人应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2.10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2.11单位:(略)
2.12参选人2021年至今的供货、服务、施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13参选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略)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略)的自有用工(合同制、派遣制)有关联关系的;
(10)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14参选人应对参选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选资格。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略)
4.1比选文件获取:(略)
4.2比选文件获取:(略)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略)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地址:(略)
邮编:43001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比选人:(略)
2024年4月1日

附件1比选文件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略)

(略)

参与比选单位:(略)
(加盖公章)

注册地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参选人)承诺:
对以上所填内容及比选公告内容均承担判知能力,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年月日
注:1.填写报名表时应内容齐全,保证正确无误。
2.提交报名表时,(略)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略)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
3.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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