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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发布日期:2024-04-22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加(略)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保障学校有序安全运转的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及保育员、炊事员、保安113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略)牵头组织此次招聘工作,县教育局配合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及保健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一览表》(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户籍条件按照《岗位一览表》内容要求执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保健医生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5岁以下(1979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略)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略)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立案调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根据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不宜从事校园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略)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略)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略)
8.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0.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略)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略)(略)站(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略)站,将适时发布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略)
(三)报名方式:(略)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4.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未能有效说明本人户籍的,需要增加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报名需提供在读学校的有效《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但处在发证阶段,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并(略)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略)站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不用加盖。如已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入职的考生,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本人有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略)工作的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略)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略)
(五)报名费。本次考试每个岗位的报名费均为每人交纳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略)
1.专任教师和保健医生岗位考试方式:(略)
(1)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略)
经笔试后,按同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略)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主要测评幼儿园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略)
3.参加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略)
4.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领取面试《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2:30-5: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略)
5.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相应的指定地点:(略)
6.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
需笔试及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只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略)(略)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代码)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省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略)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报考志愿调剂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十、公示
招聘结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略)(略)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考生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派遣服务工作单位:(略)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如某一岗位有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要求被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照报考同岗位(代码)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合同期内,县教育局可以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幼儿园进行跟岗学习、支教。合同期满后,(略)(略)教育局,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用工需求调整原合同的工作单位:(略)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除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略)
十二、待遇
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工资待遇参照新进事业单位:(略)
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应发工资(略)。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略))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管控监督和规范管控监督程序。纪检部门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略)
十四、联系电话:(略)
(略):0855—(略)
县教育局:0855—(略)
十五、监督电话
(略)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855—(略)
十六、未尽事宜由(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作出解释
附件:1.(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一览表.docx
2.(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岗位一览表.docx        
3.(略)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略)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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