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呈报
(略))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渡便民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1号)文件要求,为完善
(略)),同意建设
(略)张家大桥改渡便民工程(项目
(略)-
(略))。
项目单位:
(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
(略)线起点位于
(略)张家村东北处T形交叉口,
(略)为村道C620,跨越乐安河后,进入
(略)境内,路线终点位于梓埠镇圩镇东侧,以T形交叉形式接入村道C222的鹊岗村西侧。路线长度2.619Km,其中:桥梁长1097m,引道长1522m。
(二)主要技术标准
1.公路等级:
(略);
2.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3.通航标准:Ⅲ-(3)级;
4.路基宽度:
桥梁为12.0m,布置2×0.5m(护栏)+2×2.0m(硬路肩)+2×3.5m(行车道);
引道为8.5m,布置2×0.75m(土路肩)+2×3.5m(行车道)。
5.设计速度:40km/h;
6.设计洪水频率:P=1/100;
7.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16938.9739万元,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改渡便民专项补助资金和
(略)财政配套资金。
六、招标内容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取得前置条件相关文件:江西省发改委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2022年江西省重大项目清单》,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鄱阳张家大桥改渡便民工程巷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批复》,
(略)),
(略)交通运输局出具的《
(略)张家大桥改渡便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
(略)财政局出具的《财政资金证明》,
(略)委政法委出具的《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表》。
八、
(略)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略)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
(略)
十、
(略)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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