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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兴文县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日期:2024-01-25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略)前期物业管理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对提(略)物业管理水平,减少物业收费纠纷起着决定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略)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在(略)前期物业收费水平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略)实际情况,制定了(略)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略)人民政府第十六届3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略)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略)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略)前期物业收费的最高标准。
三、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略)
四、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纠纷时,(略)申请对调价幅度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略)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六、(略)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略)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略)(略)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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