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程序,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依据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拟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略)分站乘用车入驻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本次征集品目为乘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含SUV)、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征集品目范围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范围为
(略)区域内经销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
(略)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提交入驻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略)
(一)供应商提交入驻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略)
1.提交时间:2024年4月24日8:00—2024年4月29日18:00。
2.提交地点:
(略)
(二)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四、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审核
按照
(略)财政局的要求,
(略)组织对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即审核通过。审核过程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供应商,应在提交入驻申请文件前,
(略)(
(略).cn/),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供应商入库(
(略)站办事指南)。
(二)审核过程中,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征集要求的,审核工作人员将书面通知供应商需补充的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请供应商保持联系方式:
(略)
五、结果公布
供应商入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资料(含补充申请资料)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审核结果公告,
(略)(
(略).cn/)网站发布,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对结果的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质疑和投诉的管理规定执行。
六、商品上架及交易
供应商参与征集入围且协议生效后,应当及时维护上架商品、服务信息,按照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开展交易活动。
七、征集有效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
附件:1、征集品目
2、入驻申请文件要求
(略)财政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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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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