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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212号2处房产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2处房产招租公告时间:(略):02微信:(略)
(略)
(略)
2处房产招租公告
厦房资招【2024】5号
(略)的委托,(略)1-2#、4-5#2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以公开招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的房产信息
标的
位置
建筑面积(㎡)
租赁用途
标的1
(略)212号1-2#
102.96
按照实际经营需要依法依规使用
标的2
(略)212号4-5#
46.89
说明:
1.以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作为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需要按照面积计算费用或款项的计算单位:(略)
2.租赁范围详见附件1《标的房产位置示意图》,示意图仅作参考识别用途。
二、招租底价、租赁期限及竞租保证金
标的
招租底价(元/月,含税)
租赁年限(年)
竞租保证金(元)
标的1
15033
4
100000
标的2
7597
4
50000
1.租赁期限起始日:自标的房产交付之日起算。
2.递增率:第1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按中选月租金单价执行,第2个租赁年度起,每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分别在其上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的基础上递增5%。
三、履约保证金
3个月租金,按第4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的3倍计算。
四、其他费用
本招租方案所示的租金标准不含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通讯、(略)、卫生、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相关费用,该费用由竞租人按物业管理单位:(略)
五、费用支付
(一)履约保证金:从中选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支付,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中选人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补足。
(二)租金:先付后用。租赁期间按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首期租金从中选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余额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后)支付,竞租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首期租金的,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补足。除首期租金外,中选人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5日一次性足额支付该周期的租金。
六、招租方式:(略)
通过招租人资格审查的竞租人通过公开招租的行式进行竞价竞租,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七、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竞租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不存在招租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竞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二)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竞租:
1、(略)及其所投资企业(以下简称“特区建设投资集团”)的业务往来中,扰(略)建设投资集团经营性质招租工作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竞租报价、提供虚假竞租材料导致竞价无效或竞得资产后拒绝或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等。
2、近五年内有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租金或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3、被(略)国资委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
4、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八、竞租保证金缴交
(一)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
1、缴交时间:竞租人应在2024年5月10日17:30前按本公告第二条需求的标准向招租人缴交拟竞租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略)
2、若竞租人同时竞租2处标的房产的,需按照标准分别缴交竞租保证金。
(二)竞租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不接受竞租人到招标人:(略)
2、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应按上述表格要求明确款项用途,承租意向人为个人的,(略)码;如转账时未按照要求明确款项用途,需提供转款说明(范本详见附件1),并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
3、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并提供代竞租保证金付款申明(范本详见附件1),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4、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建行(略)分行营业部
(略)(略)(略)
注意:全部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九、报名确认
(一)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均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的《房屋公开招租规则》、《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附件3)。
(二)竞租人须在2024年5月10日17:30前向招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及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三)材料提交地址:(略)
十、竞租资格审核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招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当日根据本公告第七条的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核。
十一、招租结果公示
(略)网站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时间为3日(日历日),竞租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租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租人提出。
十二、其他
(一)(略),未办理房屋产权,未设立抵押或者担保。
(二)出租人按标的房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标的房产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承租方须自行评估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房屋用途以及房屋的其他功能(如正常的水电条件、消防条件等)、房屋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各类事项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三)在开展经营活动前,承租人应知晓其经营范围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应当对其承租的房屋能否实际办理相关证照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核实,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障碍或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四)若竞租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竞得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租人和出租人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五)根据《(略)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六)竞租人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招租人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承租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包括装修改造、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详见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本招租公告与《房屋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标的房产位置示意图》
2.《房屋公开招租规则》
3.《房屋租赁合同》
(略)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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