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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东省(略)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药品实施价格联动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88号)工作部署,(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九批国采”)相关药品价格联动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动药品范围
(略)挂网,与第九批国采广东省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的相关药品(备供和第二备供药品除外,详见附件)。
部分与省采重叠药品(原为省采中选/备选药品现转为第九批国采非中选药品或非主非备药品)(略),不纳入本次联动范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价格联动规则
(一)与第九批国采广东省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略)的最低价(以下简称“省内联动价”,价格取值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下同),且不高于(略)第九批国采未中选药品的议价红线价格(以下简称“上海红线价”)。
(二)非主供和非备供广东省的其他中选药品,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略),且不高于上海红线价。
(三)与第九批国采广东省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在不高于上海红线价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联动省内联动价。
(四)对于不在第九批国采广东省中选药品供应清单内的中选企业同品种其他规格或包装的药品,挂网价格须与中选药品价格参照差比价规则计算。
三、价格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2:00
四、联动价格确认
(一)(略),进入“(略)”,点击进入“我的上架药品-价格调整公示”页面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
(二)非主供和非备供广东省的其他中选药品,第九批国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不在第九批国采广东省中选药品供应清单内的中选企业同品种其他规格或包装的药品等三类药品,(略)的,(略)中点击“确认”;(略)价调整为低于联动价格的或拒绝联动价格的,请点击“申诉”进行反馈。对于拒绝联动价格的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略)(略)(略)
(三)与第九批国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略)的,(略)中点击“确认”;(略)价调整为低于联动价格的或拒绝联动价格的,请点击“申诉”进行反馈。对于拒绝联动价格的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略)(略)(略)
(四)对于同品种(按同通用名、同医保目录剂型)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含)以上,(略),无需在本次公示中确认。
五、其他事项
待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结束后,自2024年4月26日起执行联动结果。
(略)
2024年4月24日
普通附件:
附件:第九批国采相关药品价格确认清单((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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