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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4年印刷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列项目以及相关服务提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发布日期:2024-03-19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邀请招标
更新时间:2024/03/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略):GZSKST24-B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
名称:(略)
2024年印刷品采购项目(第二次)1项275000.00元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按批按次交货,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由成交供应商按通知中每批次规定的数量、交货地点:(略)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条件;
1.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报价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1.5、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略)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报价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从2024年03月19日起至2024年03月21日止,(略)(略)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略)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03月25日上午9时30分到10时00分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略)
十二、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略)
(略)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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