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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零星维修工程企业库入围招标公告(2024-JLBFOC-G3004)(第1包)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入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某部零星维修工程企业库入围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2024-JLBFOC-G3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LBFOC-G3004
三、项目概况:
(略)
项目名称:(略)
工程内容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零星维修工程企业库入围项目
房屋修缮等零星维修工程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
合同签订后1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一线工程报价费率不得高于98%,二线(含驻锡分队),工程报价费率不得高于96%;
3.本项目第1包确定2家供应商成交。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1.5倍及以上,不足1.5倍的采购单位:(略)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略)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经理:(略)
(四)申领方式:(略)
(略)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略)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略)
七、谈判时间、地点:(略)
(一)谈判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略)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cn)(略)(略).cn/)、(略)(略))。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略)
移动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阚干事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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