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办公区电梯更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略)2204获取:(略)
(略)(略)6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04.04898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04898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略)(略)6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预算:人民币1,040,489.81元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略)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电梯拆卸、安装、调试、运输,电梯井道修整,并通过采购人:(略)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电梯拆卸、安装、调试、运输,电梯井道修整,并通过采购人:(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1)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注:①如制造商以上两项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以上许可证内容需包含客梯许可范围。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2)其所拟投本项目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需具备:①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注:①如制造商以上两项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以上许可证内容需包含客梯许可范围。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单位:(略)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略)”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https://(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按规定获取:(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6日14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14时30分
5、获取:(略)
方式:(略)
方式:(略)
《获取:(略)
6、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7、(略)((略).cn)、(略)网站((略))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