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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新材〔2024〕233号)要求,为落实国家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大我省优势特色新材料新(略)场供给力度,助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的新材料,以及直接使用该新材料生产的新产品。
(二)推荐《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及新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原创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主要应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型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略)销售(2022年1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拥有该产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
(三)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创新,产品性能或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且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四)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五)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方式:(略)
申报企业填写:
(一)《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附件1);
(二)《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2);
(三)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的产品应体现具体名称:(略)
(四)产品相关专利证明资料;
(五)有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应加盖公章,A4格式,一式五份。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于5月10日前提交至我局技术进步科,电子版同步报送邮箱:(略)
四、有关事项
(一)新材料新产品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实予以撤销,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略)展示推介,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手拉手”等活动,(略)场开拓,促进产销对接,提高新材料新(略)场认知度和占有率。
联系人:(略)
附件:1.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
2.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
3.《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
(略)(略)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5日
1.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docx2.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docx3.《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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