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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闽东医院职工餐厅、访客餐厅承包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略):YSZB-2024-05
项目名称:(略)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包
(略)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餐厅承包
月最高营业收入比(%)
投标保证金
简要服务要求
1
1-1
(略)(略)职工餐厅、访客餐厅承包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2+1)年
89.5%(即餐厅承包月最低管理费率10.5%)
(略)
访客餐厅:除职工餐厅就餐的其他人员等,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略)
5、获取:(略)
6、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mail:(略)@163.com
7、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略)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略)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略)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略)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略)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略)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略)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略)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略)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略)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声明函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②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略)(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政府采购政策
9.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
9.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略)
13、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或纸质),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4、招标文件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略)东侨支行
(略)(略)(略)
15、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略)93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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