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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梅州市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1-12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入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CLF0123GZ11QY88A/CGXM(略)003)
项目所(略):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略)广东省分行(略)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略)广东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略)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为(略)除保全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略)条线、普惠条线、消金条线等授信业务)的抵质押物提供评估,采购结果供全辖使用。具体采购内容及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中标人数量3家,合同期限为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最多可续签2次,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略)抵质押评估服务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不含)以上,执业经营三年(不含)以上(投标时提供合法有(略)中企业信用信息类别下基础信息查询截图)。
1.2.投标人((略))拥有评估师/估价师10人(含)以上(提供评估师/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于(略)的评估师/估价师在5人(含)以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略))在(略)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提供办公场所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租赁场所,还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所提供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签订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含)以上)
1.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的有效资格证明(提供证书、备案公告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级或以上),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机构须提供广东省内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2)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备案证明,同时具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二级(或以上)证书或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财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备案公告,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机构须提供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的备案证明。
1.5.投标人收费合理,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行业协会处罚、惩戒等记录,近两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的情况出现。(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人近三年能够谨慎、合规地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若出现对抵押物的评估有限制性前提或存在影响抵押物变现价值的情况,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并出具公允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合理、客观、真实反映评估物的价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略)
1.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4.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略)
1.15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略)
1.16.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略)
1.17.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1.获取:(略)
1.1获取:(略)
1.2获取:(略)
(一)网上获取:(略)
(二)现场获取:(略)
(三)获取:(略)
(四)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获取:(略)
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复印件。
2.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略)(略)站(https://bocom-(略))完成注册,(略)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略)
备注:
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5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代理:(略)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略)(略))、(略)(略))和招标代理:(略)
4.(略)信息:
(略)名称:(略)
开户行银行名称:(略)
(略)(略)(略)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及原件资料通过快递邮寄至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340/164
电子邮箱:(略)
(略)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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