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整县屋面分布式光伏推进项目施工04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整县屋面分布式光伏推进项目施工04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备(2022)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邳州市整县屋面分布式光伏推进项目施工0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邳州市;
2.1.2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配套并网设施等,拟选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系统选型包括光伏组件、支架和逆变器选型等。
2.1.3投资估算价约3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邳州市整县屋面分布式光伏的施工、安装、调试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2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告期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地点: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一幢一楼招标代理部。
4.5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时装订成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招标活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邓州市运河镇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
东湖街道炬山路12号 1幢一楼
联系人:张彭 联系人:徐佳
电话:18251775095 电话:0516-83861691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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